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健康促進學校輔導團組織及運作要點

一、
新北市政府教育局(以下簡稱本局)為輔導新北市(以下簡稱本市)學校永續經營、落實健康教學、增進學校成員健康知能、生活技巧,並產生健康行為、建立健康的生活型態,設置健康促進學校輔導團(以下簡稱輔導團),特訂定本要點。
二、
輔導團工作任務如下:
(一)配合推動學校衛生法暨相關子法,促進學校全面評估學生及教職員工衛生與健康促進需求。
(二)擬訂本市推動健康促進學校年度計畫、工作要項及成果報告。
(三)視業務推動需要,召開輔導團會議。
(四)辦理輔導團增能研討、共識會議或相關工作坊。
(五)輔導學校運用健康促進學校網絡系統上傳相關資料,並依據透過教育部學生健康資訊系統數據,成立各議題校群學校。
(六)辦理到校輔導訪視及研討分享。
(七)辦理健康促進校群集中訪視,擔任輔導委員。
(八)辦理健康促進學校相關競賽活動之輔導會議。
(九)辦理健康促進學校成果展現及行銷推廣活動。
(十)整合本局及相關機關資源,落實本市健康促進學校計畫之推動。
三、
輔導團採任務編組,其組織如下:
(一)召集人為本局局長,副召集人為副局長,執行秘書為衛生保健及環境教育科科長,綜理團務執行事宜。
(二)團長一人,由本局聘請具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專長及豐富實務經驗校長兼任,執行健康促進學校輔導團行政業務工作;幹事一人,由團長指派人員兼任,接受團長指導,協助執行健康促進學校輔導團行政業務工作。
(三)諮詢委員若干人,遴聘衛生醫療保健專家學者,以及具健康促進學校實務經驗聘任督學、退休教職員等,協助輔導團提供諮詢。
(四)設團員二十人至三十人,由本局遴選具健康促進學校專長及實務經驗之校長、主任、組長或護理人員兼任。
四、輔導團各組工作內容:
(一)
綜合規劃組
1、擬定年度團務推動計畫。
2、辦理團員之遴選與考核。
3、定期辦理團務會議。
4、規劃年度健康促進學校參賽輔導機制。
(二)
進修研究組
1、辦理團員人員訓練、增能研習。
2、辦理健康促進學校承辦人員訓練、增能研習。
3、推動本市健康促進學校學術研究及成果發表。
(三)
教學輔導組
1、研發十二年國教課綱之健康促進學校教材教學活動設計範例。
2、辦理教學輔導工作坊及優良教案徵選活動。
3、辦理健康促進學校到校教學輔導。
(四)
行銷推廣組
1、建置及維護本市健康促進學校網站。
2、編製本市年度成果專輯。
3、辦理健康促進學校社區服務與健康教育推廣事宜。
五、
輔導團員任期、義務與獎勵:
(一)團員均為無給職,任期以一年為原則,期滿得續聘之。
(二)團員應配合辦理相關會議及增能研習、協助審查計畫及成果,並參與校群訪視及到校訪視會議,以及相關工作事項。
(三)工作績效優良者,由本局函請學校給予敘獎;其具特殊貢獻者,另案辦理獎勵。
六、輔導團經費由本局相關預算支應。